◆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 近日,四川省推出新举措,推动相关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11月28日,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职工婚假由原来的5天延长至最多25天,女职工生育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90天。同时,四川各地将于12月上旬开始陆续发放首批育儿补贴。
关于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20天,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5天,也就是最长可以享受25天婚假
问:已经休完婚假了,假期延长后可以补休吗?
答:可以。只要是在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都可享受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
问:婚假可以分段休或者分年度休吗?
答:可以分段、不能分年。
问:再婚职工是否可以休婚假?
答:可以。
关于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问:正在按原规定休护理假的,可以按新规申请延长假期吗?
答:可以。
问:新规实施前已休完护理假的可以补假吗?
答:不可以。
问:生育双胞胎可以叠加休假时间吗?
答:不可以。
关于生育假
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9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30天
问:正在按原规定休生育假的可以按新规延长假期吗?
答:可以。
问:新规实施前休完生育假的可以补假吗?
答:不可以。
问:生育假可以分开休吗?
答:不可以。
关于育儿假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问:育儿假可以转到下一周岁休吗?
答:不可以。
问:多子女的可以叠加育儿假吗?
答:不可以。
关于育儿补贴
现阶段执行国家基础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
四川各地将于12月上旬开始陆续发放首批育儿补贴
问: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怎么计发补贴?
答:按应补贴月数折算。
问:每年向补贴对象一次性发放年度补贴吗?
答: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