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疗水平较以往有了明显的提高,而各种影像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产科,产妇与家属基本已经认可产前检查的意义,依从性普遍较好。在全球范围内,先天性缺陷胎儿的比例在 6%左右,并且数量还在增长之中,对新生儿家庭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同时也会增加社会与国家的负担,因此成为世界瞩目的公共卫生问题。通过超声在产前进行检查从而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临床筛查先天性缺陷胎儿、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的前提条件。
当前,产前超声筛查的普及程度较高,其价值受到诸多孕妇、家属以及医生的信任,在国内已经构建起比较完整的产前超声筛查与诊断网络,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推行四级产前检查:
I级——一般产前超声检查
主要涉及的检查内容包括:对妊娠周进行估测;明确胎儿数量;检查胎方位、胎心搏动情况、羊水量以及胎盘生长情况;进行腹围、股骨长、双顶径等生物学测量。这一级的产前超声检查主要是为了明确胎儿生长参数,对胎儿解剖结构、胎儿畸形等问题暂不做筛查。
Ⅱ级——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在完成 I 级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对胎儿一些解剖结构进行重点检查,以“无脑儿”“严重开放性脊柱裂”“单腔心”“严重脑膨出”“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单一大动脉、双肾缺失、严重胸腹壁缺损并内脏外翻”等严重畸形筛查为主。
Ⅲ级——系统性产前超声检查
所有孕妇都适宜Ⅲ级产前超声检查,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孕妇需要格外重视Ⅲ级产前超声检查,孕妇经 I级、Ⅱ级产前超声检查后,怀疑或者确定胎儿畸形,存在相关风险因素,针对此类孕妇需要系统筛查胎儿各系统的解剖结构,逐一检查确定其重要解剖结构的发育是否正常,从而对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需要注意的是,评估时有可能受到羊水过多、胎儿体位、孕妇腹壁脂肪、羊水过少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结果出现一定误差,限制了产前超声诊断价值的发挥。这一点在国内外的相关报道中皆有所说明,胎儿畸形检出率尚不能达到100%,因此产前超声筛查胎儿先天性缺陷,仍存在一定的漏诊或误诊概率,而通过系统性、全面性的筛查,一般能够对脑积水、唇腭裂以及一些先天性心脏病进行准确的排查。
Ⅳ级——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
在 I 级、Ⅱ级、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基础上,Ⅳ级检查另就存疑孕妇或存在高危因素孕妇,对一些要求重点关注与筛查的先天性缺陷疾病有目的地实施二次诊断,同时辅以专业的产前诊断咨询服务,帮助孕妇与家属了解胎儿先天性缺陷有关的治疗方式与处理方式。
当前,孕妇的产前超声检查时间选择依据主要是胎儿生长发育阶段的不同,比较常规的产前超声检查时间安排为:妊娠 3 个月内,通过一般超声检查掌握妊娠部位,排查异位妊娠,明确孕周与胎儿个数;妊娠 4~7个月,需要进行重点检查,予以系统性超声检查1次;妊娠7个月以上,按实际情况选择Ⅱ级或Ⅲ级产前超声检查复查胎儿的颅脑、膀胱、心、肝、肾、胃等脏器的生长情况;妊娠 8 个月以上,除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之外,还需要对羊水量、胎位、胎盘、胎心率等进行重点检查,警惕因这些原因所致的意外;妊娠超过37周后孕妇已经开始待产,主要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监测胎心、胎位、羊水量、胎盘等,积极准备好生产。
总之,胎儿的生长发育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产前超声检查针对不同妊娠阶段的孕妇所检查的内容既有共性又存在一定差异,但其根本的目的在于及早筛查出先天性缺陷胎儿,以便能够早期干预,减少损失,降低先天性缺陷胎儿出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