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病人应遵循动与静相结合、主动与被动相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临床上我们一般把骨折术后康复分为如下几个时期。
伤后1至2周内
此时,患肢局部肿胀、疼痛且容易再发生移位,此期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使患肢肌肉做舒缩活动。例如:前臂骨折时,可做轻微的握拳及手指伸屈活动,上臂仅做肌肉舒缩活动,而腕、肘关节不活动。股骨骨折可做股四头肌舒缩活动。原则上,骨折部位上、下关节暂不活动,而身体其它各部位关节均应进行功能锻炼。此期锻炼的目的: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肿,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
术后3至6周
患者伤势基本愈合,但逐渐发生不同程度关节粘连和活动僵硬,因此是和康复存在紧密联系的,要求患者积极参与康复治疗,提升自己的主动性经过专业康复师的指导后,对关节遗留问题进行消除,防止出现遗憾。然而,现状是绝大部分患者到医院复诊后,由于缺少专业指导,选择待家静养的方式。这个阶段骨折已经进行了适当的手法或牵引复位,同时采取了外固定措施,如石膏等,受伤局部肿胀有所改善,骨折端血肿渐渐吸收。
康复目的:对骨折复位不产生影响时,给予患者康复治疗,使得局部血液循环增加,消退肿胀,对肌肉萎缩进行有效预防,从而使得粘连和纤维化的形成减少。可以进行的活动有:抬高患肢、消肿消炎止痛、骨折远端的向心性按摩等。
术后6周至3个月
术后6周到3个月被认为是骨折术后康复的“黄金”时期,这个时候,患者肿胀情况基本消退,并且无疼痛感,有效修复了软组织的损伤,伤口也开始初步愈合,进行康复治疗,具有明显的效果。
康复目的:对之前的治疗进行巩固,使得肌肉的萎缩程度减轻,使得血液循环增加,帮助骨折更快地愈合。可进行训练,患肢肌肉的等长收缩、未固定关节的伸屈活动,经过健肢、治疗师的帮助,渐渐进行骨折局部上、下关节的石膏内活动、和骨折移位相反方向的活动等。
术后3个月至半年
这个阶段属于康复晚期,尽管处于康复晚期,但是通过康复治疗仍然有效果。和黄金期相比,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粘连、僵硬、活动受限等遗留问题,治疗方式上难度更大。通过这些方式进行治疗,如关节松动术、SPS支具的牵伸等,恢复概率较大。这个时候的骨折端较稳定,可以耐受应力,可以拆除外固定,对患肢的肌肉和关节可扩大范围进行训练。
康复目的:使得关节各方向的活动范围扩大,有利于肌力和肢体运动功能的尽快恢复,从而帮助患者尽快回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进行抗阻活动,肌力恢复训练,主要采取运动疗法,理疗作为辅助,可为患者提供扶拐、手杖、轮椅等,方便其日常生活。
术后半年
这个阶段进行康复治疗意义不大,由于关节痉挛僵硬已定型,无法达到预期康复治疗效果。一般告知患者可进行微创或开放式的松解手术,术后再进行康复治疗。骨折的愈合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受到许多原因的影响,要求患者提前有心理准备,经过专业的康复指导,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综上,术后6个月之后进行康复已经失去了时机,效果微乎其微,因此,要抓住关节康复的时机,早期进行功能锻炼,不仅对肌肉力量和防止关节挛缩意义重大,同时锻炼还可以改善局部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的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