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家属护理照顾以及积极参加心理和精神康复,是患者长期保持稳定不容易复发,进而恢复并回归社会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疾病,也是高复发率疾病。精神分裂症治疗是长期长程治疗,患者家属需要了解相关疾病知识,支持患者治疗,帮助患者选择正确的治疗途径。现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指导患者家属的配合工作实施方法。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监护人的责任
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时,患者的社会能力明显受损,缺乏法律能力。这些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受到监护人的保护,由监护人代理患者处理法律上的问题。
并不是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犯法都不负法律责任,只有被鉴定为无刑事能力的患者才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有部分刑事责任人都不能免于法律处罚,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处于恢复期,这时的犯罪行为,应与普通人一样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患者在精神分裂症各个病程状态下家属须知
1.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首先患者家属务必要尽快陪同患者到医院就诊,千万不可延误了病情。由于药物治疗可以缓解绝大部分症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应作为首选的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应作为其长期治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患者治疗时需足量、足疗程。
2.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缓解期很可能成为表面相对稳定,但内心与环境可能存在不协调。患者的许多观念、行为和态度是普通人不能认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了解他们。当我们懂得在患者那些不能被人认同的东西背后,是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在作怪。如根据对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分析,就可能找到患者的表现是受哪些精神障碍的支配。如此就容易理解患者。
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学会与某些精神症状和平共处
精神分裂症症状一般分为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两大类。在这里,我们讨论患者需要和平共处的是某些阳性症状。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治疗后,大部分阳性症状可能被控制,但这种控制也许不完全,患者可能会残存着部分症状如:幻觉,还对有人迫害自己感到将信将疑,但不再坚信。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患者采取了与症状和平共处的态度。经过长期患病,患者了解了:幻听是一种异己的东西。患者虽然对少量出现的幻听感到厌烦,但并不受幻听的支配,仍然坚持工作和学习。当幻听出现频率增多时,他们还主动看医生。能与精神症状和平共处的,只应该是部分残余的阳性症状,主要是言语性幻听,前面曾提到,患者知道幻听的内容是虚幻的、非真实的。与阳性症状和平共处,是发病期治疗不理想的补救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次选办法,是对不成功的补救。对这种处于和平共处情况中的患者,应高度警惕患者病情复发。
帮助精神分裂症患者恢复人际交往
精神分裂症对患者人际交往能力损坏的广泛性,远远超过了对工作、生活能力的损坏。许多恢复期患者可以基本正常的工作、生活,却不能与人正常交往。精神分裂症恢复期出现的心理障碍,如在自杀问题中谈到的心理问题,也严重的损坏了患者的人际交往能力。精神分裂症不是道德问题的疾病,在病情得到控制后,患者的道德水准一般不会下降。问题是,患者患病后的人格改变和心理障碍妨碍了他们的社交能力。消除这些障碍,才可能恢复患者的人际交往能力。对此,患者家属和医务工作者的任务是,为患者营造一个宽松而又有一定压力的环境。恢复患者人际交往能力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要针对具体的问题选择方法。开展这项工作需要一定的环境,人际交往能力是在一定环境中表现出来的。这种环境应该是人的环境,家属作为患者的环境之一,应该在人际交往行为中做出表率,引导患者走入正常的人际交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