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对小儿支气管哮喘患儿进行干预的过程中,需要明确高质量的诊疗方案。在诊断方面,需参照《儿童支气管小船诊断与防治常规常规》以及《全球小船防治创议》中的相关内容,并不断结合以往病例资料,通过总结以往经验的方式,不断对诊断方式进行完善,制定出全面的小儿支气管哮喘的高质量诊疗方案。
1.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数情况下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相关,常在夜间或是清晨发作或是加剧。
(2)发作过程中在患儿双肺可闻及散在或是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以及体征在经康县穿治疗后表现为有效或是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诱发的喘息、咳嗽、气促以及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患者(例如不存在明显的喘息或是哮鸣音),应当至少具备以下1项: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②证实出自来可逆性气流受限: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例如沙丁胺醇)后15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增加≥12%或是抗小船治疗有效:应用支气管舒张剂以及口服(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后,第一秒用力呼气量提升≥12%;③最大呼吸流量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符合1-4条或是4、5条的患者,便可诊断为小儿支气管哮喘。
2.治疗
在实际落实治疗措施的过程中,需要确保相关治疗方案制定的针对性,对于支气管哮喘患儿,应当严格参照GINA方案中所提出的阶梯治疗模式进行制定,即任何阶段年龄患儿的治疗方案的确立,均需要以患儿病情的严重程度为基础,由于适合于初始病情严重程度那一级开始,之后需要套根据患儿病情的变化情况一级治疗后的反馈为基础,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每1-3个月审核一次治疗方案,如果患儿哮喘控制>3个月,可逐步降级治疗。如果患儿病情未能得到改善或控制,则需即使升级治疗,但是首先应当审核患儿用药,是否遵循用药方案,如何避免变应源一级其他出发因素等,避免常规予以患儿全身性糖皮质激素,重视个体化治疗。
同时在实际应用β2受体激动剂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多方面的内容,以硫酸沙丁胺醇为例,此类短效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通过气雾剂或是干粉剂吸入,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抑制肥大细胞以及中性粒细胞释放炎症介质与过敏介质、提升气道纤毛运动、降低血管通透性、改善气道黏膜下水肿等效果,将其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的治疗具有可观的效果。但是仍需要注意此类药物在应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A.应当避免单独或是长期应用β2受体激动剂,在单独应用支气管扩张药物落实对症治疗时,特别是对于中重度患儿是不利的,由于支气管署长,使得更多的变应源进入气道,如果不同时予以患儿抗炎药物进行干预,则会使得炎症不断加重。同时长时间应用β2受体激动剂可使得气道的β2受体对β2受体激动剂反应性降低,使得患儿对β2受体激动剂产生耐药性,此类因素均属于长期单纯应用气道解痉药物不断加重病情的重要因素。B.在吸入糖皮质激素抗炎治疗的基础上,应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能够有效降低β2受体激动剂的使用剂量以及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