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结核病的药物治疗 与注意事项
2023-12-08 11:42:45
作者:王柯欣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2023 年 11 月 7 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2023 年全球结核病报告》。 我国2022年估算的结核病 新发患者数为74.8万,估算结核病发病率为52/10 万。我国估算结核病发病数排第3位。大家都知 道肺结核是我国乙类传染病,但是你听说过结核 病吗?想要了解结核病,就得认识一个细菌:结核 分枝杆菌,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可能发生在全身 任何部位的慢性传染性疾病统称为结核病,包括 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肺外结核。其中肺结 核患者携带的结核分支杆菌主要通过飞沫传播, 因此传染力极强,感染结核杆菌也不是都会引起 结核病,是否发展成为结核病,与人体的抵抗力有 很大关系,免疫力低会增加感染风险, 因此体弱多 病,老年人,免疫力低下人群更容易感染。结核病 的治疗通常是多药联用,且不良反应繁多,患者耐 受程度不一,为避免结核分枝杆菌耐药性的产生, 接下来我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药物的选择和注意 事项。
一、结核病药物治疗的原则
我国抗结核治疗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 律、全程”的原则。
1. 早期 结核病的早期病变为可逆性病变, 治疗后可以完全吸收,在早期病变中的结核菌生 长繁殖活跃,抗结核药物的抗菌作用越强,治疗 越早,疗效越好。
2. 联合 联合用药可以发挥药物的协同作 用,增强疗效,也可延缓和减少耐药性产生。
3.适量 抗结核药物用量过小,治疗无效,容 易产生耐药性;用量过大,不良反应增多。
4. 规律 规律用药的含义包括:患者严格使 用医生规定的药物、规定的用量、规定的次数、规 定的疗程时间(月数),未经医生允许,不得随意 改动。规律用药可以减少耐药,提高疗效,减少 复发,是保证化疗成功的关键。
5. 全程 是指患者必须完成医生规定的疗 程,不能任意缩短疗程,提前停药,也不能任意 延长疗程,拉长用药时问。
二、治疗结核病的药物选择
对利福平和异烟肼敏感或耐药状况未知的 结核病治疗常用抗结核药品包括:异烟肼、利福 霉素类(利福平、利福喷丁、利福布丁)、吡嗪酰胺、 乙胺丁醇。抗结核治疗用药应选择以口服用药 为主。 目前常用抗结核组合为:1. 异烟肼+利福 平:每日 1 次,连续服用 4 个月,根据患者的体重  确定每次药品用量;2. 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 胺+乙胺丁醇:每日 1 次,连续服用2 个月。根据 患者的体重确定每次药品用量。具体用药方案 组合还应根据患者病情、耐受情况、依从性等调 整。对于连续中断治疗不到2 个月的患者,要根 据患者的治疗中断时间、所处治疗期和病原学结 果等进行评估,选择相应治疗方案。患者在抗结 核治疗过程中,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不能继 续治疗者(或治疗前因脏器功能障碍,不能耐受 抗结核药品治疗者),需及时进行治疗方案的调 整。
三、结核病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
异烟肼用药后常见的副作用神经系统反应 (如手足感觉异常、头痛)和肝功能损害。如果出 现与肝功能损害相关的症状,如不明原因的厌 食、恶心、呕吐、深色尿、黄疸、皮疹、持续的手足 感觉异常等,需要立即就诊。用药期间饮酒会诱 发肝脏毒性反应,因此需要避免饮酒;用药期间 使用富含组胺(如红酒、奶酪)食物可能引起头 痛、多汗、心悸、低血压症状。
利福平需要空腹口服,清晨早餐前 1 小时效 果最佳。用药后可能出现厌食、恶心等胃肠道不 良反应,肝功能损害等。用药后汗液、痰液、泪液 等可能变成橙色,这是正常的,请放心用药。
吡嗪酰胺用药后可能出现轻度关节痛、食欲 差、发热、乏力、眼或皮肤黄染、畏寒等副作用。 吡嗪酰胺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和血尿酸升高,需 要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尿酸
乙胺丁醇胃肠道刺激明显,需要与食物同 服。乙胺丁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视力损害,如 视力下降、暗点、色盲,如果出现上述症状需要立 即就医。乙胺丁醇可能引起血中尿酸浓度升高, 导致痛风发作。
以上所有抗结核药物在用药期间均需密切 监测肝功能等实验室指标,出现胃肠道等无法耐 受情况,切忌不可自行停药,应及时就医,调整治 疗方案。 
分享到: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