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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的一些小知识
2024-01-19 16:33:23
作者:覃星柳
作者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贵港市人民医院
 

天然和合成的糖皮质激素(也称为类固醇激素)可用于治疗多种疾病。这类药物大多以药理剂量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治疗。

治疗疗程根据用药时间大致可分为冲击治疗,短程、中程和长程治疗,以及替代治疗。

1.冲击治疗:大部分适用于危重患者的抢救,如重度感染、中毒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等,使用一般≤5 d。

2.短程治疗:适用于应激性治疗,或感染及变态反应类疾病所致的机体严重器质性损伤,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须逐渐减量以至停药。使用一般<1个月。

3.中程治疗: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治疗剂量起效后减至维持量,逐渐递减直至停药。使用一般<3个月。

4.长程治疗: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及反复发作的多器官受累的慢性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等。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逐步减量至最低有效维持剂量,停药前需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使用一般>3个月。

5.替代治疗:①长程替代方案。适用于原发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②应急替代方案。适用于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肾上腺危象;③抑制替代方案。适用于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使用糖皮质激素出现的全身不良反应

1.皮肤和外貌:皮肤变薄和瘀斑(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痤疮、轻度多毛症、面部红斑和皮肤紫纹、类库欣表现(水牛背和满月脸)和体重增加等。

2.眼:长期应用会增加白内障和青光眼的发生风险。此外,还可能出现眼球突出和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等罕见眼科并发症。

3.心血管系统:激素长期应用所致的液体潴留和高脂血症可引起高血压和早发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使用期间应进行心血管病变相关检测,关注血压及容量状况。此外,血栓栓塞性并发症(肺栓塞和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生风险也增高。血流动力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和血气分析有助于早期发现,必要时可进行预防性抗凝治疗。

4.消化系统:可诱发或加剧胃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导致消化道出血或穿孔,以及严重中毒性肝损伤。少数患者会诱发脂肪肝或胰腺炎。

5.血液系统:药理学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常导致白细胞计数增多,主要由于中性粒细胞增多。使用激素期间应进行血液细胞分析。

6.骨骼和肌肉:儿童、绝经妇女和老人多见骨质疏松,严重者出现自发性骨折。高脂血症引起的血管栓塞会导致骨缺血性坏死(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肌病属少见并发症,表现近端肌无力甚至肌萎缩。

7.内分泌和代谢:糖皮质激素会引发糖代谢紊乱造成糖耐量受损或糖尿病。

8.神经精神症状:包括睡眠紊乱,谵妄、意识模糊或定向障碍等神经症状和情绪不稳、轻躁狂、抑郁等精神病性症状。大部分患者的精神和认知症状轻微且可逆。

9.免疫系统:全身性应用糖皮质激素会影响固有和获得性免疫,造成的感染风险呈剂量依赖性增加,如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病毒和真菌感染,以及结核等不常见病原体感染。而吸入性和外用糖皮质激素通常不增加全身感染风险。可通过局部给药、隔日给药和预防感染等措施以降低感染风险。

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注意事项

1.(1)在确保达到治疗目标情况下使用最小剂量和最短持续时间;(2)治疗已有的并发症,避免因并发症的存在加剧激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3)药物使用期间严密监测相关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2.评估并发症的危险因素:在开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前,需要评估和治疗的已有疾病包括:糖尿病、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心力衰竭和外周性水肿、白内障或青光眼、消化性溃疡病、感染、骨密度低或骨质疏松、非甾体抗炎药(NSAID)或抗凝药物的使用。

3.停药反应:长期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抑制体内HPA轴,自身糖皮质激素分泌能力严重下降。因此,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骨骼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须及时抢救。

4.反跳现象: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导致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重新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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