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备孕必查!关系母胎健康!
2024-03-01 15:10:06
作者:陈周详
作者单位:贺州市人民医院
备孕是每对夫妇都需要经历的一个重要阶段,而甲状腺功能的检查是备孕前必不可少的一项检查。甲状腺是人体内一种重要的内分泌器官,它的功能异常会直接影响到女性的生育功能和胎儿的发育。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都会对女性的月经周期产生影响,导致月经不调、闭经、不孕等问题。此外,甲状腺功能异常还会增加早产和流产的风险,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甚至可能导致胎儿出生缺陷。

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抽血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如果存在异常,需要进一步完善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查及甲状腺其他相关检查。一旦发现怀孕,无论备孕期甲状腺检查结果是否异常,都应该在妊娠早期(一般在早孕56天内)再次进行甲状腺疾病筛查。 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影响 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对胎儿的发育和健康至关重要,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造成女性不孕或妊娠后母胎健康受损。

甲状腺功能减退在怀孕期间对胎儿的影响可能是严重的,如果母体患有未经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可能导致胎儿智力和神经系统发育的障碍、影响胎儿心脏和呼吸系统的发育、引起胎儿发育迟缓等;同时未经治疗的甲减可能增加母体孕期高血压、早产、羊水过多、胎盘早剥等并发症的风险,增加流产、早产发生率,有研究报道患有甲减女性更容易出现产后抑郁的倾向。

那是否甲状腺功能亢进对母胎影响就不大呢?并不是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同样会增加孕妇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的风险。若不加以控制,可能由于代谢率升高,出现突然加重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这被称为甲亢危机。这是一种严重的情况,需要紧急医疗干预。儿孕妇甲亢期间,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可能穿过胎盘,导致胎儿的甲状腺过度活跃。这可能会对胎儿的神经发育和成长造成影响。未经治疗的甲亢可能导致胎儿的过度生长,从而增加出生时的体重。 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病因 造成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病因是多种多样。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病因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最常见的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病因是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也称为Hashimoto氏病),免疫系统攻击甲状腺导致炎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某些药物(如硫唑嘌呤、碘化物)或手术(如部分或全部甲状腺切除)引起的甲状腺损伤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少数人可能天生就缺乏甲状腺功能。 继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常见的原因包括:下丘脑或垂体疾病(如垂体瘤、下丘脑功能障碍)和缺乏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等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Graves病是最常见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病因,它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在Graves病中,免疫系统产生抗体,这些抗体会刺激甲状腺过度分泌甲状腺激素。其次,多结节性毒性甲状腺肿由于多个结节的形成和增生导致早期甲状腺激素的释放,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此外,亚急性甲状腺炎(桥本病)可能暂时导致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它是一种甲状腺炎症,通常在感染(如呼吸道感染)后发生。除了上述常见的病因外,还有其他一些罕见的原因,如垂体腺瘤分泌促甲状腺激素(TSH)和甲状腺癌的转移等。 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治疗 针对甲状腺功能异常,治疗方案也是多种多样,具体根据不同的病因和临床表现来确定。

对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常见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放射治疗和手术治疗。药物治疗通常采用抗甲状腺药物,如甲巯咪唑、碘化钾等,以控制甲状腺功能的过度活跃。放射治疗和手术治疗主要是针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无法通过药物控制或存在其他并发症的患者。

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患者,常见的治疗方法是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通过口服甲状腺激素药物,如甲状腺素,来补充甲状腺激素的缺乏,以达到正常代谢水平。此外,对于甲状腺炎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治疗主要是针对炎症本身进行控制,如抗炎药物治疗、休息和避免暴食等。 注意事项 除了备孕需查甲状腺功能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首先,备孕前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合理饮食、适量运动、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等;其次,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如辐射、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等,对甲状腺功能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此外,保持心情愉快、减少压力也是备孕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综上所述,甲状腺功能异常会直接影响女性的生育力和胎儿的发育,因此备孕前女性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及早发现和治疗甲状腺功能异常,可以提高妊娠率,并维持胎儿的正常发育。如果备孕或怀孕期间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症状或风险因素,建议尽早就医咨询。

分享到: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