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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烫伤基础处置科普小常识
2024-04-17 13:26:11
作者:张珊珊
作者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 急诊科
烧烫伤是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由火焰、高温固体或液体(沸水、滚粥、热油)和强辐射热引起的损伤。我们常说的烧伤与烫伤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烫伤与烧伤致热原因不同,但对组织造成的损伤是一样的,治疗方案也一样,而且在广义里烧伤,包括烫伤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组织损伤,如辐射伤电击伤、化学伤等都统称为烧伤,所以烫伤属于烧伤的一种。烧烫伤的程度由烧烫温度的高低、作用时间的长短而不同,对某些烧烫伤,如果处理及时,就不会导致不良的后果,那么在烧烫伤的早期如何正确处置才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伤害呢?

烧烫伤的表现:

根据烧烫伤的严重程度和烫伤的部位、面积大小和烧烫伤的深浅度来判断。烧烫伤在头面部,或虽不在头面部,但烧烫伤面积大、深度深的,都属于严重者。

烧烫伤按深度,一般分为三度: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的皮肤发红、肿胀,刺痛,但无水泡出现。

2.二度烧烫伤:伤及真皮层,局部红肿、发热,疼痛难忍,有明显水泡。

3.三度烧烫伤:全层皮肤包括皮肤下脂肪、骨和肌肉都受到伤害,皮肤焦黑、坏死,这时反而疼痛不剧烈,因为许多神经也都一起被损坏了。 烧烫伤的程度不同,救护措施也不同对一度烧烫伤,应立即将伤口处浸在凉水中进行“冷却治疗”,它有降温、减轻余热损伤、减轻肿胀、止痛、防止起泡等作用,如有冰块,把冰块敷于伤口处效果更佳。“冷却”30分钟左右就能完全止痛。应当注意,这种“冷却治疗”在烧烫伤后要立即进行,如过了5分钟后才浸泡在冷水中,则只能起止痛作用,不能保证不起水泡,因为这5分钟内烧烫的余热还继续损伤肌肤。如果烧烫伤部位不是手或足,不能将伤处浸泡在水中进行“冷却治疗”时,则可将受伤部位用毛巾包好,再在毛巾上浇水,用冰块敷效果可能更佳,当遇到各种化学烧伤,如伤及眼睛、食道等处时,在现场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绝不可等到医院再处理,以免使组织受到严重的腐蚀烧伤,导致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如果穿衣服或鞋袜部位被烫伤,千万不要急忙脱去被烫部位的鞋袜或衣裤,否则会使表皮随同鞋袜、衣裤一起脱落,这样不但痛苦,而且容易感染,迁延病程。燃烧着的衣服如果一时难以脱下来,可卧倒在地滚压灭火,或用水浇灭火焰。切勿带火奔跑或用手拍打,否则可能使得火借风势越烧越旺,使手被烧伤。也不可在火场大声呼喊,以免导致呼吸道烧伤。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烟雾吸入导致窒息或中毒。 烧烫伤者经“冷却治疗”一定时间后,仍疼痛难受,且伤处长起了水泡, 这说明是“二度烧烫伤”。这时不要弄破水泡,要迅速到医院治疗。

3.对三度烧烫伤者,应立即用清洁的被单或衣服简单包扎,避免污染和再次损伤,创伤面不要涂擦药物,保持清洁,迅速送医院治疗。

处置烧烫伤的错误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火焰烧伤和热水、热油等热液烫伤最为常见。人们会错误地在烫烧伤的伤口涂牙膏、鸡蛋清乃至食盐、酱油、红药水等,不仅没有治疗烧烫伤的作用,有时还会掩盖创面,使医生无法立即确定创面的大小和深度,必须要先清洗再施救,这一过程费时费力,反而会增加患者的痛苦。牙膏不是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烧烫伤,牙膏有许多种,有的是酸性,有的是碱性,还有些含有很浓的刺激性,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牙膏、酱油等涂在创面上,还可能侵蚀创面、增加损伤。乱涂红药水甚至还会导致中毒,红药水是前些年常用的外伤用药水,但只限于小面积的创伤,因为它的成分为有机汞,具有高度的脂溶性及扩散性,被吸收后易导致中毒,轻者表现为记忆力减退、头晕、头痛、失眠、恶心呕吐等,重者表现为兴奋、语无伦次、惊叫、肢体震颤、心率快、消化道出血、肾功能不全甚至肾衰竭。

烧烫伤的预防应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为主,要注意家庭内、工作及生活中的安全,注意良好的生活习惯,及时断水断电,突发意外时,应及时远离致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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