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淹溺又称溺水,指是人淹没与浸润于水或其他液体介质中并受到伤害的状况。溺水的概念是指经历了与淹没与浸润于水有关的危难过程,需要进行现场生命支持或进行急救观察治疗的情况。
2.淹溺的严重情况为溺死,是一种“致死”性的事件,溺死通常描述溺水后24 h内死亡患者,即溺水后在复苏现场、急诊科或医院内经历心脏停搏并复苏无效宣布死亡的溺水事件。
3.淹溺性心脏停搏,是淹溺最严重的临床过程,指人淹没于水或其他液体介质中,发生呼吸停止和(或)心搏停止的临床急症,其特点是发生突然、抢救困难、病死率高,但可以预防,常于游泳、船只沉没、潜水、意外及自杀等情况下发生。
淹溺的临床表现
1.落水时间短者,或人体吸入水量2.2mL/kg 时,可出现轻度缺氧现象,表现为口唇、四肢末端青紫,面部肿胀,四肢发硬,呼吸浅表。人体吸入水量在10mL/kg以上者则1min 内即出现低血氧症,或落水时间长者,出现严重缺氧。
2.表现为面色青紫,口鼻腔充满血性泡沫或泥沙,四肢冰冷,昏迷,瞳孔散大,呼吸、心搏停止。溺死者多呈面色青紫、两眼红肿,口腔、气管、胃及肺内有很多水泡沫,上腹部膨隆,皮肤肿胀,全身冰冷。
3.另有一种溺水者因落水后惊慌而迅速昏迷,或因冷水强烈刺激而引起喉头痉挛和声带关闭导致呼吸、心搏停止,虽肺内进水不多,亦可致死。
喉头痉挛和声带关闭导致呼吸、心搏停止,虽肺内进水不多,亦可致死。
溺水上岸后如何急救
A-B-C
打开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
溺水者能否存活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溺水者是否可以迅速离开水面、溺水者是否得到了适当的复苏救援。
大多数溺水幸存者都是在现场得到了及时的施救,如现场接受心肺复苏。如果未得到及时的救护,即便后续采用先进的生命支持手段,溺水者的生命也很难被挽救。
因此,心肺复苏是抢救呼吸、心搏骤停溺水者的关键措施,抢救溺水者的心肺复苏操作应按照A-B-C(打开气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顺序进行。
A
打开气道(Airway)
把溺水者救上岸后,应迅速清理口鼻异物(如淤泥、杂草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当溺水者无颈椎损伤时,可以采用仰头举颏法开放气道,施救者跪于溺水者一侧,将一只手放在溺水者前额,用手掌小鱼际(小手指侧掌缘)用力向下压额头使头部后仰,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放在下颏处,使下颌骨向上抬起。注意:切勿按压颈部或下颏下面的柔软部分,避免造成气道堵塞。
无需控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水会作为异物阻塞气道。
B
人工呼吸(Breathing)
对于心搏骤停者,立即给予2~5次人工呼吸,然后开始以30:2的按压/吹气比例实施心肺复苏,如有两名施救者,以15:2的按压/吹气比例实施心肺复苏。
操作步骤:在开放气道的同时,施救者用放在前额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溺水者的鼻翼,正常吸一口气(无需深吸气),张大嘴把溺水者的口唇完全罩住,呈密封状,缓慢吹气,持续时间约1 秒,抬头换气松鼻翼,再用同样的方法吹第2次,连续吹气2次,吹气的同时用眼睛余光观察胸廓是否隆起。
C
胸外按压(Compression)
按压位置:胸部正中,两乳头连线水平(胸骨下半部)。
按压方法:施救者一手掌根紧贴在溺水者胸壁,双手十指相扣,掌根重叠,双上肢伸直,上半身前倾,以髋关节为轴,用上半身的力量垂直向下按压,确保每次按压的方向与胸骨垂直,按压与放松比大致相等。
按压深度:5~6厘米。
按压频率:100~120次/分钟。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完全回复原状。
尽量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
TIPS
1.终止心肺复苏的条件:
• 溺水者被抢救成功
• 专业急救人员或其他专业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接替急救工作
• 现场环境危险需要转移
2.对于溺水造成的心搏骤停患者,尤其是对在水温低的水域发生溺水而心搏骤停者,心肺复苏时间应适当延长,千万不要轻易放弃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