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血液透析4大常见误区,肾友们看过来!
2024-05-17 09:57:36
作者:杨艳萌
作者单位:涞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涞水县妇幼保健院)
血液透析对于肾病患者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治疗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的主要手段之一,据调查,我国目前的肾病患者数量超过了1.5亿,其中发展为终末期肾病的就超过了350万人,且随着老龄化结构的加重,这一数据每年仍在增长。血液透析疗法对于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很多患者对相关知识不了解,因此对血液透析有些误解,导致其抗拒血液透析治疗,难以控制病情发展,本文便对常见的4大误区进行“解惑”。

一、先了解“血液透析”

终末期肾病患者因疾病影响难以及时的清除体内毒素,若长期累积于体内,对健康危害严重。血液透析可以看做是一种血液净化手段,通过将血液引至体外,然后利用透析器对血液内的代谢废物、毒素等进行清除,使血液得到净化,再将血液回输至体内。透析器的组成主要是空心纤维,透析过程中需要用到透析液,其类似于机体的电解质溶液,透析的原理是利用了超滤、对流以及弥散等理论。

二、血液透析4大常见误区

误区一:尿毒症活不久

一旦被诊断为尿毒症,很多患者就像得了癌症一样悲观、绝望,他们认为尿毒症治不好、活不久。但实际上,血液透析的方法在不断地完善、改进,以目前的水平,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的血液透析,再配合规范的用药治疗,是不会对患者正常工作、生活等产生太大影响的,而且透析龄超过20年的、40年的,都是真实存在的情况。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相信尿毒症患者生存期将来还会被延长。

误区二:透析很痛苦、会“上瘾”

很多患者一想到要将血液引出体外还要再回输至体内这个过程,就认为血液透析特别痛苦,实际上只是透析针刺入皮肤的时候会有轻微痛感,透析时的其他时间并不会疼痛。同时,有的患者认为血液透析需定期做,这是“成瘾”的表现,其实这只是替代肾脏排水排毒以维持患者生命而采取的必要手段,不具有成瘾性,若不定期透析,病情难以控制,毒素堆积,并发症频发,患者生命就会受到威胁。

误区三:透析伤身、缩短寿命

有些患者听说进行了血液透析,尿量变的很少甚至没有尿量,认为透析伤身,会缩短寿命,因此排斥血液透析。其实,终末期肾病患者的肾功能已经非常弱,或者完全丧失了功能,因疾病影响尿量也会减少,而且即便有尿,也无法通过排尿来清除体内毒素,如果再不进行透析治疗,才是真的会缩短寿命,规范的透析治疗,反而能改善症状,减少并发症,延长寿命。

误区四:透析治疗不如偏方

终末期肾病阶段,肾脏功能丧失,要想清除代谢废物、毒素等,血液透析需要长期、规范的开展,还需要患者进行科学的自我管理。有的患者轻信一些不良广告商或者他人道听途说的一些偏方,随意购买一些药物期望着快速的治愈疾病或者控制病情发展,而且没有将用药情况告知医生,最后不仅浪费了金钱,还延误了治疗,甚至病情加重。如果真有治疗终末期肾病的灵丹妙药,医疗市场上早就普及了,没有经过正规医院的审核、医生的建议,药物切不能随便使用!

三、血液透析日常注意事项

1.血液透析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饮食均衡,控制摄入的钠、磷和钾含量,避免食用过咸、过甜、高含钾的食物。

2.饮食中要保持足够的蛋白质摄入,但也要避免过多的蛋白质摄入,以减轻肾脏负担

3.血液透析患者应该保持适当的运动量,但要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避免长时间站立或过度劳累。

4.定期监测体重变化,控制水分摄入,避免水分潴留引起的不适症状。

5.定期测量血压,保持血压稳定在合适的范围内,及时调整降压药物的用量。

6.血液透析患者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避免焦虑、抑郁情绪,可以适当进行心理疏导。

7.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方案,不可擅自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

8.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和化学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注意呼吸道健康。

9.患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澡更换干净衣服,避免皮肤感染和交叉感染。

10.如果出现不适症状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11.若患者进行了颈内静脉置管,日常活动时要注意颈部的保护,不能过度活动该部位;

若患者是股静脉置管,在下床活动的时候需要让术肢尽量的保持伸直,以更好的保护管路;若置管处感到疼痛,或者出现肿胀、渗血等现象,需立即告知医生、妥善处理;若患者进行了静脉造瘘,要听从医生叮嘱进行更科学的日常护理。

分享到: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