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聊一聊支气管哮喘那些事
2023-09-12 17:09:40
作者:雷学飞
作者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临港医院 四病区

大部分人对哮喘的印象一般是具备有哮喘典型症状的哮喘,急性发作时常常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喘息、气促,同时双肺可闻及哮喘音(极重度发作时可能没有),甚至不需要听诊器即可闻及哮鸣音。

哮喘是什么? 

哮喘患者的呼吸道非常敏感,受到各种诱发因素刺激,呼吸道肌肉收缩痉挛、支气管变窄引起通气不畅,空气吸入和呼出受到限制,会出现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从而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工作,严重时还会影响睡眠。这种呼吸道的收缩反应被称作“气道高反应性”。气道高反应性通常是可逆的,所以很多患者的症状可以自行缓解。但如果没有规范的治疗,哮喘会反复发作。

出现哪些情况应怀疑得了哮喘?

哮喘的常见症状是喘息、气急、胸闷、咳嗽,严重时会伴有呼吸困难,出现上述症状中的一种或多种,且持续时间超过8周以上,尤其是上述症状常在夜间或清晨加重,且症状多出现在接触过敏原(如尘土、花粉、动物皮毛等)、天气改变、呼吸道感染后,应怀疑得了哮喘。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通过做肺功能检查诊断或排除哮喘。

诱发哮喘急性发作的因素有哪些?

1、过敏原 以吸入性为主,如花粉、尘螨、真菌孢子、动物毛屑等,少数与摄入鱼、虾、蛋类食品有关。

2、感染 呼吸道病毒感染是哮喘急性发作常见的诱因。

3、环境 接触染料、油漆、烹调气味。

4、药物 阿司匹林、碘制剂等可引起哮喘发作。

5、神经、精神因素 焦虑紧张、强烈情绪变化可诱发哮喘发作。

一旦出现哮喘的某些症状,应尽快去医院就诊。

哮喘的诊断依据包括症状和肺功能改变。

典型的发作可以根据症状直接诊断哮喘,如果症状不典型,需要做肺功能检查,确诊的患者也需要定期检查肺功能,以了解肺功能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哮喘患者应常规检测过敏原,尽可能明确引起哮喘发作的诱发因素,了解有无吸入性及食物致敏原存在。

诊断哮喘需要排除其他原因,如小婴儿应注意气道发育畸形,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要警惕异物吸入,中老年人要警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和心血管疾病。

哮喘患者如何自我管理?

哮喘患者可记录哮喘日记,内容包括每日用药、呼气峰流速、天气变化及饮食,每4周进行一次哮喘控制测试评估。哮喘患者应学会识别急性发作先兆:包括症状加重和/或呼气峰流速值显著下降。

什么是脱敏治疗?

脱敏治疗是一种“对因治疗”,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唯一”的可阻断或逆转过敏性疾病自然进程的治疗方法。通过脱敏治疗可使患者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过敏原的耐受性,也就是对这种过敏原不再敏感,从而控制或减轻患者的过敏症状。

哮喘患者妊娠和分唤是安全的吗?

病情控制良好的女性哮喘患者是可以安全度过妊娠和分娩期的。哮喘患者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备孕,妊娠期定期到门诊评估哮喘病情,维持必要的基本治疗。出现病情变化时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哮喘患者可打疫苗吗?

(1)哮喘不是预防接种的禁忌。

(2)处于哮喘临床控制期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按免疫规划程序进行预防接种。

(3)处于哮喘急性发作期,尤其是口服及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暂缓接种。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1个月后,可正常接种。

哮喘可以控制吗?

哮喘是慢性呼吸道疾病,经过长期规范治疗可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哮喘急性发作及肺功能损害、药物不良反应及死亡风险,维持正常生活能力。

哮喘患者饮食方面应注意些问题?

(1)避免食用可能导致过敏的食物。

(2)尽量避免食用含亚硫酸盐(一种常用的食物防腐剂)的食物。

哪些情况需要紧急就诊?

哮喘患者应随身携带急救药物(速效支气管舒张剂),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需要紧急救治的指征。当突然出现瑞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或病情加重时,需立即使用急救药物。

如使用急救药物后症状仍不能有效缓解或出现呼吸困难、讲话困难、口唇发绀、大汗、心焦、烦躁等行状,应继续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并立即向急教中心呼救,或直接去医院急诊室救治,以赢得宝贵时间,挽救患者生命,可为急救赢得宝贵时间,降低死亡风险。

分享到: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