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中药的毒性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传统药物多以“药”“毒”或“毒药”称谓表述。“中药”一词,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将药物按有毒无毒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此处“中药”是一种药物分类术语,是相对“上药”和“下药”而言的,专指无毒或有毒,既能补虚又能祛邪的中品药物。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中医中药的支持,毒性中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定义毒性中药即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是中药药性的重要内容。尤其在治疗疑难重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毒性成分是其药效成分,如已得到世界公认的治疗重症肌无力的马钱子和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雷公藤等。虽然毒性中药能起到一定的治疗作用,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导致机能紊乱,甚至死亡。因此中药必须在专业中医药师指导下正确合理使用。
二、如何合理使用毒性中药
1、炮制
中医认为“是药三分毒”,使用毒性中药治病是中医的一大特点,用之得当可祛病痊愈,反之会导致中毒。因此,采用炮制技术降低药物的毒性是中医临床使用药物保证安全有效的重要途径。如蕲蛇去除头部以消除其毒性;巴豆制霜;川乌、草乌水煮;马钱子砂烫等。因此加强炮制工艺,使毒性中药饮片更好的发挥治疗作用。
2、配伍
医生为病人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君、臣、佐、使”的配伍原则,谨记“十八反”、“十九畏”。还应注意中西药联合应用可能会导致不良反应。如黄药子对肝脏有一定的毒性,不可与利血平、四环素、红霉素、氯丙嗪等本身有肝毒性的西药联用,以免引发药源性肝病。因此,应避免不合理的配伍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3、特殊人群
对于老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婴幼儿以及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用药需谨慎,考虑其利弊,再合理用药。如老年人靶器官或细胞敏感性高,使得他们对药物的反应比年轻人强烈,在正常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也会增加,因此联合用药需高度重视,如麝香保心丸与地高辛等强心苷类药物合用会使功效累加,诱发强心苷中毒。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也应遵循《中国药典》中妊娠用药禁忌等。婴幼儿用药应及时,用量亦轻,避免使用毒性中药。对于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对肝肾有毒性作用的药物,如蜈蚣具有一定的肾毒性,斑蝥具有一定的肝毒性。
4.剂量
在临床上使用有毒中药饮片时,为保证用药安全,必须严格控制其剂量,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同一种毒性中药饮片,剂量大小与有无毒性反应强弱有直接关系,如附子含乌头碱,小剂量使用有治疗作用,而大剂量或使用不当会使人中毒。同时也应注意其使用方法,煎煮不当或煎煮时间不够也会引起毒性反应,如川乌宜先煎0.5-1小时,以减低其毒性。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毒性药材进行了分类,分为有大毒、有毒、有小毒 三类,其中“有大毒”中药 10 种,“有毒”中药 42 种,“有小毒”中药 31 种,总计 83 种。具体如下:
有大毒:川乌、马钱子、马钱子粉、天仙子、巴豆、巴豆霜、红粉、闹羊花、草乌、斑蝥。
有毒:芫花、附子、白附子、朱砂、制川乌、天南星、制天南星、京大戟、制草乌、牵牛子、轻粉、全蝎、苍耳子、常山、商陆、硫磺、雄黄、半夏、蜈蚣、蕲蛇、三颗针、干漆、土荆皮、山豆根、千金子、千金子霜、木鳖子、甘遂、仙茅、白果、白屈菜、华山参、两头尖、苦楝皮、金钱白花蛇、香加皮、洋金花、臭灵丹草、狼毒、蓖麻子、罂粟壳、蟾蜍。
有小毒:皂角、川楝子、小叶莲、丁公藤、九里香、土鳖虫、大飞扬草、水蛭、艾叶、北豆根、地枫皮、红大戟、两面针、吴茱萸、苦木、苦杏仁、金铁锁、草乌叶、南鹤虱、鸦胆子、重楼、急性子、蛇床子、猪牙皂、绵马贯众、绵马贯众炭、紫萁贯众、蒺藜、榼藤子、鹤虱、翼首草。
以上毒性中药在使用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的指导来使用,以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