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半月板撕裂术后康复是关键
2024-07-09 15:17:24
作者:范育静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许多人喜欢打篮球和足球,但不小心可能会导致半月板撕裂。此外,长期在跑步、徒步等活动中不当的姿势和习惯也会损伤半月板。年龄增长也会导致半月板退行性病变。对于半月板严重撕裂患者,手术通常是必要的治疗手段,但手术只是治疗的一部分,术后的恢复对于恢复膝关节功能、减轻疼痛、防止并发症和提高生活质量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半月板修补术后恢复的各个阶段和关键点,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恢复过程。

半月板修补术后康复的重要性

1.减轻疼痛和肿胀。通过早期的康复训练,可以促进膝关节肿胀消退,进而缓解组织张力,减轻疼痛。

2.恢复关节活动能力。科学的锻炼可以避免关节发生粘连和僵硬,恢复正常的关节活动范围,提升膝关节的灵活性。

3.提高肌肉力量。加强膝关节周围肌肉的力量,有助于稳定关节,减轻半月板的负担,预防再次受伤。

术后康复阶段及训练内容

1.术后第1~6周:(1)术后需佩戴双侧铰链支具并锁定0°,保持完全伸直固定,并抬高下肢,促进血液回流,有利于下肢消肿。(2)踝泵运动。患者平躺,积极进行踝关节的屈伸活动,每个动作保持5~10秒,反复10~15次,每日3~4次。(3)股四头肌等长收缩练习。患者平躺,膝关节伸直,股四头肌收缩维持5~10秒后放松,如此往复10~15次,每日3~4次。(4)进行直腿抬高练习。平躺后,伸直双腿,逐渐将患侧腿抬高30~45度,维持5~10秒钟后缓慢放下,如此往复10~15次,每日3~4次。(5)侧抬腿练习。侧躺,患侧腿伸直后慢慢向上抬起,保持5~10秒钟再放下,每组10~15次,每日3~4次。(6)后抬腿练习。俯卧位,伸直双腿,缓慢将患侧腿向上抬起,保持5~10秒钟后缓慢放下,每组10~15次,每日3~4次。(7)髌骨松动训练。长坐位,用手对髌骨进行上下左右方向推动, 每个方向15~20次,每日3~4次。(8)进行膝关节屈伸练习。在康复师的指导下,可进行膝关节屈伸训练,主动伸膝,被动屈膝。目标是四周后实现膝关节至少屈曲90度。(9)实施间歇性冰敷。每次训练后都应进行膝关节冰敷,每次15~20分钟,每日3~4次,减轻疼痛和肿胀。此阶段应注意:避免主动屈膝;应佩戴0°支具行走,避免长时间站立和行走。

2.术后6~12周:(1)加强膝关节活动度练习。逐步扩大膝关节的屈曲和伸展范围,力求达到正常水平(弯曲角度超过120度)。(2)增强肌肉力量。逐步增加抗阻训练,如利用弹力带或沙袋进行股四头肌、腘绳肌、臀大肌等肌肉的锻炼。练习可以包括深蹲、弓步蹲、臀桥等,每项8~12次,共进行3~4组。(3)提高平衡感和本体感觉。在不稳定的平面上练习单腿站立、闭眼站立等,以增强平衡能力和本体感觉。(4)步行训练。开始练习正常步行,注意保持良好的姿势和步伐,防止出现跛行。

3.术后12周以后:(1)功能性训练。逐渐恢复正常的运动和活动,如慢跑、游泳、骑自行车等,但应避免剧烈的对抗性运动和高冲击性动作。(2)专项运动训练。如果患者有特定的运动需求(如运动员),可以进行针对性的专项运动训练,提高运动表现和预防再次损伤。

术后康复期的注意事项

1.严格遵循医生及康复师的指示进行康复锻炼,根据自身的恢复情况适当调整锻炼计划。不要过少或过度锻炼,以免对愈合过程和功能恢复产生负面影响。

2.若在锻炼过程中感受到剧烈的疼痛或肿胀,应立即暂停锻炼,并采取冰敷、休息等措施。

3.适度增加锻炼强度和频率,确保锻炼的连贯性,以利于保持和巩固恢复效果。

4.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护膝关节,避免长时间保持蹲坐、盘腿和跪坐等不良姿势,减少对膝关节的额外压力。

5.按时回医院进行复诊,通过专业评估跟踪恢复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恢复过程顺利进行。

结语

通过科学的康复锻炼,大部分患者可恢复膝关节的正常功能,重返日常生活与体育活动。在康复期间,患者应紧密跟随医生和康复师的专业指导,依照康复的基本原则与注意事项,确保康复效果的最大化。期望本篇内容能对半月板修补术后的患者提供有价值的指导与帮助,助力他们恢复健康,迎接美好生活。

分享到: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