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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药驾”,安全行车
2024-07-17 16:16:29
作者:江林秀  
作者单位:柳州市工人医院 药学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然而,在享受驾驶带来的便利与乐趣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关注驾驶安全。除了众所周知的酒驾危害外,近年来,“药驾”现象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从药学专业角度出发,对药驾现象进行科普探讨,以提高公众对药驾危害的认识,促进驾驶安全。

什么是药驾

药驾,是指驾驶人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这些药物可能通过影响驾驶员的神经系统、视觉系统、反应能力等,增加驾驶风险,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因药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比不容忽视。在我国,随着药物使用的普及和驾驶人口的增加,药驾问题也日益凸显。

常见影响驾驶的药物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七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明确提出在服用这些药品后应避免驾车,这些药物包括:镇静催眠药、抗组胺药物、解热镇痛药、抗抑郁焦虑类药、抗癫痫药物、抗高血压药物、降糖药。

1.镇静催眠药。如苯巴比妥、地西泮(安定)、阿普唑仑、右佐匹克隆、唑吡坦(思诺思)等。这类药物具有镇静催眠作用,能引起视力模糊、头晕、困倦,甚至出现宿醉现象,即使小剂量也会对人的精神运动产生影响,与醉酒类似,可对驾驶造成很大的危害。

2.抗组胺药物。又称抗过敏药,是很多感冒药里的常见成分。如: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服用该类药物后容易出现嗜睡、困倦和视力模糊等症状。感冒时避免选用含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的复方感冒药;抗过敏可选择氯雷他定、左西替利嗪等副作用较小的药物。

3.解热镇痛药。这类药物通常用于退烧和止疼,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会产生头痛、头晕、视觉障碍等不良反应。

4.抗抑郁焦虑类药。如舍曲林、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黛力新)等,容易出现嗜睡、眩晕、反应迟钝等副作用。

5.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苯妥英钠,这类药物具有一定的神经抑制作用,开车时可能会出现运动失调、疲劳、嗜睡等情况。

6.降压药。某些抗高血压药物服用后可能产生体位性低血压、头痛、眩晕和嗜睡等症状,从而降低驾驶员的注意力和反应灵敏度,如可乐定、特拉唑嗪、硝苯地平等,也可危害驾驶安全

7.降糖药。如胰岛素、格列美脲、消渴丸等。这类药物可能导致低血糖、头晕、多汗等症状,使用降糖药期间,应随身携带巧克力、糖块等高糖食品,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其实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远不止这七类,例如:镇咳药右美沙芬(复方感冒药常见成分),可能引起嗜睡、头晕;复方甘草片和许多止咳糖浆都含有可待因(精神管制类药品);服用左氧氟沙星、甲硝唑、替硝唑,偶尔会出现头痛、眩晕;硝酸甘油,服用后容易造成视物模糊,治疗心衰的地高辛,服用后还可能出现色觉异常;还有一些含有酒精成分的中药糖浆剂,如藿香正气水等容易被误判成酒驾。

服药至少6~8小时后再开车

服药期间尽量避免开车上路。如果服药后出现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反应迟钝、头晕、耳鸣、视物不清、辩色困难、定向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驾驶。药物在人体内完全清除一般需要3~5个半衰期。所谓半衰期是指从服药开始到药物在体内的浓度降低到一半时所需要的时间。不同的药物其血药浓度下降所需的时间不同。但是一般来说,服药后至少需要6~8个小时后才能驾车。

药驾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这里只强调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尚未对其他很多可导致驾车意外的药物进行强制性限定。目前也只有服用藿香正气水后在酒测时能检测出来,但尚不能定性违反交通法规。由于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来判定“药驾”,交通法规也没有对“药驾”行为进行界定;所以相对于酒驾,“药驾”在法律上的监管空白是导致大众对其忽视的主要原因。

药师温馨提醒

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如果其中有明确标识“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不可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或“本品含乙醇(酒精)”等提示,均应引起注意,尽量做到服药不开车。如果不确定药物是否会对驾驶有影响,可咨询医生或者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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