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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常识你了解吗?
2023-11-17 00:02:27
作者:晏学珍
作者单位:马尔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喝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你知道吗,你每天喝的水质量可不容忽视!  2023年4月1日起,一部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国标”,即将生效。那就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平常,我们的生活饮用水都需要经过处理合格后才能饮用,我们国家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先于1985年发布实施,2006年经过修订,此后随着我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关于水与健康的研究也在逐步推进更新,旧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一些要求不再适合当前的需要。

那么,生活饮用水处理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呢?“新国标”又有什么变化呢?一起来了解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内容有什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

对水质总体有什么要求?

1.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有病原微生物;2.化学组成对人无害: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3.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

新国标有何变化?

1.调整了指标分类的名称:新国标对指标分类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水质指标分为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另外还有55项水质参考指标。常规指标是反映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这些指标在水体受到污染时有较高的检出率,具有很好的提示污染的作用。扩展指标是反映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根据以往的经验,平时很少检出,仅在区域性污染时容易检测出来。

2.删除了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特殊要求:从此以后,城市与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标准一致。取消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不单独列表对农村小型供水放宽要求,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浑浊度4个指标的限值用说明进行放宽。

3.新增4项指标:新增乙草胺、高氯酸盐、2-甲基异获

醇、土臭素4项指标。乙草胺是一种新型除草剂,近年来在我国使用量逐渐增加,水体中检出率也较高,而且根据毒理实验结果,对人群健康有较大潜在威胁。

高氯酸盐是火药、烟花的主要原料,在我国部分地区饮用水中浓度较高,根据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研究结果,其摄入量可能与人群甲状腺疾病升高有关。

2-甲基异获醇、土臭素均为藻类爆发时非常有意义的指示指标。由于我国大多数饮用水水源都是地表水,藻类爆发污染水源已是全国各地地表水水源地主要的水质威胁。这两种物质是平时老百姓所说饮水中“土腥味”的组成成分,在浓度很低的情况下(10ng/L)就已经能被人所察觉。

4.修改耗氧量、氨氮指标的名称:耗氧量的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

5.修改8项指标限值:修改了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8项指标限值,这些指标限值的调整均根据GB5749-2006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相关的流行病学及毒理学资料,综合检测的灵敏度和实际工作需要,为达到最大程度保护人群健康的目的进行修订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内容的制定更全面、更严格、更权威。

新标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1.对饮用水的口感更关注。新增指标2-甲基异英醇和土臭素均为水质感官性状指标,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 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

2.对饮水消毒副产物的控制更严格。饮用水消毒过程中消毒剂与水体中的有机物发生反应,会生成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风险的消毒副产物。新标准将检出率较高的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从而加强对上述指标的管控。

3.对净水工艺和水质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新标准在指标总数上有所减少,但指标的要求更高。新增指标的去除工艺,消毒剂的精准投加等都使供水系统面临着新挑战。

总之,新标准在内容上更加科学和实用,更契合新形势下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要求,对推动建立高质量供水体系,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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