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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儿童食物中毒
2023-12-26 10:31:03
作者:韩玥
作者单位:河北省儿童医院药学部
食物中毒是指进食被细菌、细菌毒素或毒物污染或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所引起的中毒。

据世界卫生组织曾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每年有2.2亿儿童发生食物中毒。96000人因此死亡,其中5岁以下的儿童约占40%。人体的主要解毒器官是肝脏,其次有淋巴、胃液、肠道、皮肤等。儿童的肝脏发育不够完善,解毒能力低于成人,且对病毒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较为脆弱。一旦中毒,轻则导致儿童身体和精神发育迟缓,重则直接致命。

生活中有哪些隐藏的“杀手食物”?

1.亚硝酸盐

食物中毒当中,亚硝酸盐中毒是最常见但是最容易受到忽视的。亚硝酸盐是防腐剂的主要成分,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用盐相似,是一种剧毒、致癌物质,0.3~0.5 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除了误将工业盐当食盐食用,生活中有泡菜、腌制食品、隔夜菜、久置的凉拌菜、久煮的火锅汤、反复烧的水、干制海鲜等都是亚硝酸盐产生的“高发地”!

2.海鲜中毒

国内曾发生多起食用海虹(又叫青口、贻贝)中毒的事。海虹等贝类食用了有毒藻类,体内蓄积毒素,形成了“麻痹性贝毒”。

这毒极耐高温,煮熟煮烂也杀不死它。一旦食用此毒素的贝类,可引起人体神经肌肉麻痹,轻者出现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这种毒素在扇贝、牡蛎等贝类食物中同样可能出现。烹饪方式不当,极容易食物中毒,出现上腹部阵发性绞痛,腹泻,低烧等症状。

吃了海鲜之后不能吃石榴、山楂、柿子等水果,不能喝维C含量高的饮品,不能在大量进食海鲜之后喝浓茶。

3.蜂蜜

蜂蜜是一岁前宝宝的致命杀手。蜂蜜在酿造、运输与储存过程中,易受肉毒杆菌的污染,而肉毒杆菌的芽胞适应能力很强,在100℃的高温下仍可存活。宝宝自身对肉毒杆菌抵抗能力较差,极易引起肉毒杆菌性食物中毒。

蜂蜜中还含有一些雌性激素,长时间食用,可能会造成宝宝早熟。一般来说,4岁幼儿的蜂蜜日服量在5克左右。且不能空腹喝,不要用温度超过67度开水冲。十岁以上的孩子抵抗力相对要强,对蜂蜜的食用量可以适量放宽,但同样不能过量。如果宝宝误食了蜂蜜,若有恶心、食欲不振、皮肤上出现小红疹等,要马上送医。另外,豆腐、葱、韭菜、菠菜、鲫鱼、螃蟹不能与蜂蜜同吃,否则易引起中毒。

4.生的或未煮熟的肉类、鸡蛋、豆类

生的或未煮熟的肉类,残留着大量病菌。

生鸡蛋中含有沙门氏菌、肝炎病菌、弯曲杆菌等,而且市场上的鸡蛋多来自鸡场饲养,卫生条件差,蛋内化学物质及细菌残留较多,幼儿不宜生吃。

大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细胞凝集素、皂素比较耐热的有毒物质,食用半生不熟的豆浆或未炒熟的黄豆粉、四季豆等都会引起中毒。

5.自带毒性的食物

白果中微量氢氰酸,尤其是绿色胚芽部分含毒素最高。过量食用,必会出现呕吐、腹泻等中毒现象。食用白果前,一定要用开水烫掉外面的红软膜、去芯。

对于稍有发芽、或发青部位较大的土豆应尽量扔掉,不再食用。人体吸收后会造成头晕恶心、流涎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发生抽搐。

鲜木耳含有叫“卟啉”的光感物质,人食用后,会随血液循环分布到人体表皮细胞中。受强太阳光照射后,会引发日光性皮炎,引起皮肤瘙痒,严重可致皮肤坏死,还会导致咽喉水肿。

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卟啉类物质有反应!只要不直接生吃,适量吃些新鲜木耳,之后又不去太阳下暴晒,是不会中毒的。

干木耳在高温环境下泡发过长时间,会产生一种叫米硝酸菌的生物毒素。少量食用,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等轻微的中毒现象。如果食用较多,就会引起急性的肝功能、肾功能及心脏的衰竭,甚至会导致死亡。

从医学角度而言,食物中毒的主要急救方法是:催吐、导泻、解毒。孩子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爸爸妈妈们千万不要恐慌,更不能自乱阵脚!

若上述急救处理方法未得到明显效果,请赶快送往专业的医院(记得带上食用的中毒食物或者呕吐物、排泄物)!

如果有休克症状(手足发凉、面色发青、血压下降)及神经精神症状(幻觉、手足麻木)等,要赶紧去医院做大便化验和查血,可以帮助医生找到病因对症下药!

由于季节原因,冬天会影响孩子免疫力下降,细菌容易大量繁殖,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把好“舌尖上的安全”,愿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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