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异常。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称糖尿病合并妊娠。目前我国GDM患病率已达10%~20%,大约平均每6个孕妈妈中就有1个成为“糖妈妈”,遭遇“甜蜜的烦恼”。
二、妊娠期糖尿病的易发人群
1.肥胖或超重者
2.长期高糖、高脂饮食者
3.糖尿病家族史者
4.35岁以上的大龄孕妇
三、妊娠期糖尿病的诱发因素
1.孕妇因素
年龄≥35岁、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糖耐量异常史、多囊卵巢综合征。
2.家族史
孕妇有糖尿病家族史,患病机会增加。
3.妊娠分娩史
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胎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
4.本次妊娠因素
妊娠期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者。
四、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
妊娠期(不包括孕前已诊断糖尿病的病人)有三多症状(多饮、多食、多尿),本次妊娠偶有视觉模糊、皮肤针刺感、触觉异常、脚踩棉花感等症状,应警惕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但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无明显的临床表现。
五、妊娠期糖尿病有哪些危害?
1.对母亲:可增加流产,高血压,羊水过多,难产,
产后出血,感染,酮症酸中毒等发生率
2.对胎儿:增加巨大儿,生长受限,流产,早产,难产,及产伤的发生率
3.对新生儿:增加呼吸窘迫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低钙,低血糖发生率
六、产前保健
GDM孕产妇的产前保健目标:有效控制糖尿病、监测孕产妇并发症、预防胎儿/新生儿并发症、提供常规产前保健。
●产前检查
根据临床情况制定个体化的产检计划,如果血糖水平不理想或有其他复杂因素(如高血压,子痫前期,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则需要增加产检次数,妊娠16周前确诊的GDM或DIP需要加强监测和监测,因为这很可能是妊娠前糖尿病或糖尿病。
●GDM的初步临床评估
妊娠期间均应进行所有常规的产前评估,为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孕产妇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定期检查并更新计划),建议在妊娠28-30+6周时超声监测评估包括胎儿腹围(AC)在内的胎儿生长情况,并为以后的评估建立基线;对血清肌酐进行有序的实验室评估。
●GDM诊断后的保健
回顾既往GDM病史和药物治疗史,在诊断后一周内咨询糖尿病宣传教育家和营养师,必要时提供社会心理评估和支持,启动BGL自我监测,回顾孕前
BMI,并讨论个性化的健康增重目标,讨论生活方式,包括体育锻炼和戒烟(如需要),妊娠28-30+6周时的超声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清肌酐,如果药物治疗开始,糖尿病教育家应在三天内跟进,并每周复诊,预约下次复诊时间(到诊所,通过电话、远程或e-mail等),每两周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一次,直至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