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由于视觉系统发育的关键期(可塑性)进入眼内的视觉刺激不够充分,剥夺了形成清晰物象的机会,(形觉剥夺)和(或)两眼视觉输入不同引起清晰物象与模糊物象间发生竞争(双眼相互作用异常)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发育障碍。一般矫正视力≤0.8。
弱视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和其他原因引起的弱视。
弱视的分度:①轻度弱视矫正视力0.6~
0.8;②中度弱视矫正视力0.2~0.5;③重度弱
视矫正视力≤0.1;
临床表现
双眼或单眼视力差:最佳矫正视力达不到该年龄段正常视力。
拥挤现象:对成行的视力分辨力较单个视标差,对比敏感度功能降低。
异常固视:弱视眼可有固视不良,多为旁中心注视等。
视觉诱发电位异常:PVEP潜伏期延长,波幅降低。
双眼单视功能异常:患者多有双眼立体视异常。
防治措施
积极开展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3岁左右普查视力,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视垂,去除引起弱视的干扰因素,弱视的疗效与治疗年龄和注视性质有关,年龄小,中心注视者,治疗效果好。滴阿托品眼水扩瞳、验光,充分矫正远视、近视、散光后,视力仍达不到该年龄正常视力者,需在屈光矫正的基础上,进行单眼或交替遮盖、后像、压抑疗法等弱视训练。
不同类型的弱视中,屈光不正型所占比重较大,而这一类型预后较好。至于斜视性弱视,早治疗效果好。目前,形觉剥夺性弱视及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往往不够理想。弱视治疗目的是提高视力,更重要的是建立双眼立体视,所以双眼单视巩固性治疗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弱视训练年龄越小,效果越好,但也不必拘泥于12岁的年龄限制,实践证明,对12岁以上患儿治疗不乏收到良好效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