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药物过敏:如何预防和处理?
2024-04-09 20:10:33
作者:张玉蓓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药物过敏,也称为药物变态反应,是机体受药物刺激所发生的异常免疫反应。当人体对某种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产生过度的免疫反应时,就会发生药物过敏。这种反应可能导致皮肤、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多个系统的症状。药物过敏虽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了解药物过敏的预防和处理方法至关重要。

一、药物过敏的症状和类型

药物过敏的症状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和红肿,以及全身性症状,如发热、头痛和恶心。更严重的过敏反应可能包括呼吸困难、胸闷、喉头水肿、低血压和休克。这些反应通常在接触过敏原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发生。

药物过敏反应可以分为四类:

1. Ⅰ型过敏反应:由IgE介导,通常在接触过敏原后迅速发生,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2. Ⅱ型过敏反应:由IgG或IgM介导,通常引起细胞毒性反应,如输血引起的溶血反应。

3. Ⅲ型过敏反应:由IgG或IgM介导,通常引起局部炎症反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

4. Ⅳ型过敏反应:由T细胞介导,通常引起延迟性过敏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二、药物过敏的预防措施

药物过敏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详细了解自己的药物过敏史和家族过敏史,这是预防药物过敏的重要基础。如果患者对某种药物过敏,应告知医生,以便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避免使用该药物。

2. 在使用药物前,特别是使用新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3. 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用药,不随意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式。如果需要长期使用某种药物,应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

4. 注意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如出现任何异常症状,如皮疹、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在就医时应告知医生自己的用药情况和过敏史,以便医生更好地评估患者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对于一些已知过敏的药物或成分,应尽量避免使用。如果必须使用,应严格控制剂量和用药时间,并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

6. 一些药物过敏反应可能比较隐蔽,有时可能会在数天或数周后才出现。因此,在使用某些可疑药物后,特别是出现任何异常症状时,应保持警惕,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用药情况和过敏史。

7. 对于规定需做皮试的药物必须按规定操作,结果阴性时才能使用。例如,在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菌药物时,要先皮试,结果阴性时才能注射,在使用时也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如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时,需及时组织抢救。

总之,预防药物过敏需要患者和医生的共同努力。患者应了解自己的药物过敏史和家族过敏史,注意观察用药后的反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用药。医生也应仔细评估患者的过敏风险

三、药物过敏的处理方法

药物过敏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停用可疑药物:一旦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所有可疑的药物。这是预防药物过敏进一步恶化的首要步骤。

2. 观察病情变化: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呼吸、脉搏、血压、体温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

3. 支持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支持治疗措施,如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保持酸碱平衡等。

4. 药物治疗:根据过敏反应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药物治疗措施。对于轻微的过敏反应,可以口服抗组胺药物或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对于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需要立即注射肾上腺素等紧急药物,以抢救患者的生命。

5. 预防感染:在处理药物过敏的过程中,应注意预防感染。保持患者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加强个人卫生,特别是对于皮肤过敏反应的患者,应避免皮肤受到外界刺激和感染。

6. 记录过敏反应:对于已经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应记录下过敏反应的症状、时间、用药情况等信息,以便日后参考和预防再次发生过敏反应。

总之,药物过敏的处理方法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结语

药物过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可能给患者的生命带来威胁。通过了解药物过敏的症状和类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及正确处理过敏反应,我们可以降低药物过敏的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关注自己的药物过敏史和家族过敏史,遵循医生的用药指导,谨慎用药。同时,对于已发生的药物过敏反应,应保持冷静,及时就医。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处理药物过敏问题。

分享到: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