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物管理
(一)给家养宠物定期接种疫苗:
宠物主人应按照兽医的建议,按时带宠物去正规的动物诊所或医院接种狂犬病疫苗。这通常需要定期进行加强免疫,以确保宠物持续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通过给家养宠物接种疫苗,可以大大降低宠物感染和传播狂犬病病毒的可能性,进而保护家庭成员和与宠物接触的其他人的安全。
(二)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尤其是不明健康状况的动物:
人们在野外活动时要保持警惕,不要主动招惹野生动物,如尽量不靠近、不投喂、不捕捉它们。对于一些可能携带狂犬病病毒的野生动物,如狐狸、蝙蝠、浣熊等,更要保持安全距离。不明健康状况的动物可能携带各种病菌,包括狂犬病病毒,避免与之近距离接触能有效防止感染风险。
(三)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和控制: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开展流浪动物的收容、绝育等工作,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同时加强对流浪动物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管理,比如在一些容易出现流浪动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鼓励公众不要随意喂养流浪动物,以避免它们过度聚集。对发现的疑似感染狂犬病的流浪动物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病毒传播。
二、高暴露风险者暴露前预防
(一)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应进行暴露前免疫,包括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工作人员、兽医、动物收容机构工作人员、接触野生动物的研究人员、猎人等。计划前往狂犬病流行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人员也可进行暴露前免疫。
(二)疫苗接种:暴露前基础免疫程序为第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1剂次,以后每隔 3—5年加强1剂次。
(三)推迟免疫:对妊娠妇女及患急性发热性疾病、处于急性过敏期、使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
三、暴露后的处置
(一)如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后,伤口的处理:
第一步:立即冲洗。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 15 分钟。
第二步:消毒处理。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再用稀碘伏对伤口进行消毒。
第三步:及时就医。尽快前往医院或疾控中心,由专业人员综合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等因素对伤口进行区别处理。伤口轻微时,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应尽量一期闭合伤口。闭合伤口前应完成清创及被动免疫制剂浸润注射。根据需要进行伤口引流。
(二)根据暴露的程度 进行狂犬疫苗以及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的接种。
1.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I级暴露: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
Ⅱ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Ⅲ级暴露: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
2.根据暴露的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I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Ⅲ级暴露者处置。
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3.狂犬疫苗的接种程序
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越早越好,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已暴露数月未接种狂犬疫苗者,均可按照5针免疫程序和“2-1-1”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5针免疫程序:于0(注射当天,下同)、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剂次,共注射5剂次。
“2-1-1”免疫程序:于0天注射狂犬病疫苗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4剂次。
狂犬病病死率几乎达100%,暴露后狂犬疫苗接种无禁忌证。应按时完成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全程、规范接种狂犬病疫苗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的免疫力。当某一剂次出现延迟,其后续剂次接种时间按原免疫程序作相应顺延,无需重启疫苗免疫程序。
总之,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关乎个人的生命安危,亦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紧密相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切实提升对狂犬病的认知,积极践行有效的预防举措,齐心协力,共同构筑起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使狂犬病远离我们的生活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