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网 > 健康科普
热点排行
“肝”净生活,管好“炎”值—慢性肝炎患者的日常护理指南
2025-03-25 10:13:44
作者: 张静
作者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重症肝病科 

慢性乙型肝炎是由病毒、服用药物、饮酒等因素引发的慢性传染病,长期炎症可能导致肝脏损伤,甚至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合理的日常护理可以有效减轻病情进展,提高生活质量。因此,需做到“肝”净生活,管好“炎”值。

一、慢性肝炎患者为何需要精细化护理?

慢性肝炎具有病程长、治疗难度大等特点,致病因素较为复杂,其肝脏长期处于炎症状态,对患者身心健康及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由于病程相对较长,部分患者易出现间断用药或擅自停药的情况,影响治疗效果,若护理不当,可能加重肝脏损伤。日常护理的关键目标包括:减轻肝脏负担,促进肝细胞修复;预防肝炎的进展和并发症;提高免疫力,降低感染风险;维持良好的生活质量。

二、日常护理五大关键点

1. 均衡饮食,给肝脏“减负”

(1)合理蛋白摄入:蛋白质是肝细胞修复的重要营养素,但过量摄入可能加重肝脏负担。建议:选择优质蛋白,如鱼类、瘦肉、豆制品、蛋类、乳制品。避免高脂肪、高胆固醇食物,如动物内脏、肥肉、油炸食品。

(2)控制脂肪和糖分:适量摄入植物油(如橄榄油、亚麻籽油),避免高饱和脂肪。限制高糖食物,如甜饮料、精制糖,以防脂肪肝加重。

(3)保证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维生素C、维生素E有抗氧化作用,可适量食用新鲜水果、坚果。保证B族维生素摄入,如全谷类、豆类,可促进肝脏代谢。

(4)饮食量:对于营养过剩(BMI>23 kg/m2)的患者,嘱咐其每顿5分饱即可,两餐之间可少吃些低糖水果或大枣等,切忌再吃主食。对于营养均衡(BMI为18.5~23 kg/m2)的患者,嘱咐其每顿7分饱即可,两餐间可食少量水果,忌再吃主食。对于营养不良(BMI<18.5 kg/m2)的患者,每餐进食以7分饱为宜,两餐之间可少量进食玉米等粗粮或低糖水果。

2. 规律作息,给肝脏“充电”

(1)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每天保持7~8小时的优质睡眠,促进肝脏自我修复。建立规律作息,尽量在晚上11点前入睡。

(2)减少精神压力:长期焦虑、抑郁会影响肝功能,建议适当放松,如音乐疗法、正念训练以及放松疗法。音乐疗法:嘱咐患者在心情烦闷时,听一些喜欢且积极的轻音乐。正念训练:周围环境安静时,取舒适体位,如静坐、平躺等,闭上眼睛,从头到脚扫描并感知不同身体部位的感受,想象疾病从四肢流走,身体现在处于舒适状态,冥想的过程中配合规律缓慢呼吸。c.放松疗法:指导患者进行腹式呼吸,双手放于腹部,深吸气,屏气2~3 s后呼气,吸气时手部微微上抬,呼气时下降。

3. 远离有害物质,给肝脏“避坑”

(1)杜绝酒精:酒精代谢会加重肝脏损伤,慢性肝炎患者应完全戒酒,包括低度酒。

(2)谨慎使用药物:避免自行服用非处方药,特别是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如某些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服用中草药前请咨询医生,以免药物性肝损伤。

(3)减少接触有害化学品:避免接触杀虫剂、油漆、化学清洁剂,必要时佩戴口罩和手套。

4. 预防感染,给肝脏“护航”

(1)定期疫苗接种乙肝患者家属及高危人群应接种乙肝疫苗,避免共同使用剃须刀、牙刷等个人物品。

(2)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避免食用生冷、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以防感染。避免不洁性行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5. 定期随访,给肝脏“体检”

(1)定期肝功能监测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病毒载量、B超等,评估病情进展。乙肝患者需长期监测甲胎蛋白(AFP)及肝脏影像。

(2)遵医嘱服药乙肝患者如接受抗病毒治疗(如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需坚持长期服药,避免耐药。丙肝患者可接受直接抗病毒治疗(DAA),按时服药。

三、家属如何帮助患者管理健康?

家庭支持对慢性肝炎患者至关重要,家属可从以下方面提供帮助: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查。制定健康饮食计划,避免高盐高脂食物。鼓励患者规律运动,帮助调整心态。了解慢性肝炎的传播途径和感染因素,做好个人防护。

四、结语

慢性肝炎不可怕,关键在于日常护理。通过合理饮食、规律作息、避免有害物质、预防感染和定期随访,我们可以有效控制炎症,保护肝脏健康。

分享到: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版权声明:
1、大众健康报网页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广告、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的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大众健康报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大众健康报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大众健康报网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凡本网注明“来源:大众健康报”或带有大众健康报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大众健康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相关链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等